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骗财骗色!27岁女子与一名假“军官”同居24天,还差点与其结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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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被骗财骗色了!”近日,陕西27岁李女士声泪俱下地讲述了她被一名假“军官”欺骗感情的事情。

原来,李女士去年去海南旅游时结识了一名“军官”,此后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,但令该女子没想到的是,这名军官却是假的。

据李女士称,自己做生意,经济条件不错,经常开着八十多万的跑车。去年10月份,她去海南旅游时,在朋友饭局上结识了出生于1994年的男子潘某。吃完饭后,对方主动添加了她的联系方式,他们开始了经常的互动。

今年10月10日,李女士再次去海南旅游,期间潘某约见,并自我介绍是一名军官,还发了“军装”的照片让李女士看。李女士也对此是深信不疑。

随后,他们一起吃饭、唱歌。潘某对李女士也展开了猛烈的攻势,承诺会娶她,让她成为“军嫂”。李女士没有抵挡住攻势,很快就沦陷了。

李女士从小有一个当兵梦,现在看自己当不了兵,但能成为一名军嫂,这也让她感觉很满足。她很快就答应了对方的求婚,开始筹划着婚姻。

为此,李女士将陕西老家的许多东西都搬到了海南,其中就包括那辆八十多万的跑车。他们在海南安家后,在一起居住了24天。期间的所有花销基本都是李女士付出的,共计三万。

但是,随着时间一长,李女士逐渐发生事情不对劲了。因为,她不仅发现对方总向自己要钱,还经常外出不归,这让李女士很怀疑。

他们为此发生了矛盾,潘某直接当着别人打了她一巴掌,她开始疏远对方。但没想到的是,第二天对方又要和她发生关系,这次她拒绝了,但反抗失败。

事后,她准备搬东西回陕西,这次潘某再次欲和她发生关系,但李女士坚决不同意,为此到当地判处所报警称被强奸了。也正是这次报警,警方很快将潘某假军官身份识破。

此时的李女士才恍然大悟,自己一心想着结婚的“军官”竟然是假的,这令她懊悔万分。目前,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
看来,交友真的要慎重!本案中,李女士和对方才见几次面,就发生了关系,还决定结婚,真是太草率了!这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啊。

在这个事件里,可能除了潘某军人身份是假的以外,其他的都还只是李女士的陈述,需要进一步的调查落实。但单就冒充军人身份一事,潘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。

《刑法》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:“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
这里的“招摇撞骗”,是指行为人为牟取非法利益,假借军人名义到处炫耀,利用人民群众对子弟兵的信任、爱戴进行欺骗活动,以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。

这里的“非法利益”,包括骗取钱财、爱情、军人待遇等。如果只是假冒军人,没有获取非法利益,则不构成犯罪,一般只是批评教育就可以了。

在这个事件里,即便潘某不存在强奸行为,不存在骗取钱财的行为,只是利用李女士对军人身份的信任,骗取李女士的感情,让李女士自愿与他发生关系,他的行为也已经属于假冒军人,玩弄女性,涉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。

而如果李某所说潘某向她多次借款的行为属实,由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中涵盖的只是骗取少量钱财,如果骗取了大量钱财,潘某的行为还可能涉嫌诈骗罪。

不过,如果只是双方同居期间,李女士支付的各项费用,则仍然属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范围内,不属于单独的诈骗罪。

至于李女士报警的强奸行为,虽然可能属实,但由于之前两人的同居关系,李女士可能在证明对方是“强行”发生关系上存在困难,是否能够证实尚未可知。

最后,还是建议广大网友,在与人交往,尤其是在决定进一步发展关系时还是要慎重为先,谨防受骗。

最后,您是如何看待李女士这件事情的?欢迎留言评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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